怎样认定民事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点击查看详情】
如何认定民事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在诉前保全中所作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2、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解除后保全裁定即失效。3、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则诉前保全裁定效力延续到诉讼中,其有效期为:冻结被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满后仍可续行保全。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一)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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