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私自挪用征地补偿款,怎么维权【点击查看详情】
村民可向反映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款,也可向检察机关举报。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公务时,若滥用职权涉及贪污、挪用、受贿等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的惩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根据实行情况而定。法律分析;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干部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民可以向乡、民族乡、镇的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或者县级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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