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空置房物业管理费 新政【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 物业管理费。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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