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领证却办了宴会,同居,现在感情不合,要不要退彩礼?【点击查看详情】
结婚彩礼在下列情形下可以退回:1、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2、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3、给付一方当事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的。第2、第3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后领证但办了宴会,同居,现在感情不合,是否要退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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