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个人旅游签注【点击查看详情】
个人旅游签注;(G)发给赴或澳门进行个人旅游的申请人。该签注分为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四种,每次在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一、申请条件吉林省开通个人游城市常住户口居民(暂为长春市)。二、申请手续;1、受理机关: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或炭素笔填写完整、真实、清晰)。3、照片2张(正面免冠光面近期彩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为48*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度28-33毫米)。4、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