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屋未交付处理建议【点击查看详情】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未交付房屋属于合同违约,承租人可要求交付房屋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押金和赔偿损失。《民法典》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分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出租人未交付房屋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交付房屋,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拓展延伸;租赁合同中房屋未交付的法律责任及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