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伤情鉴定程序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派出所伤情鉴定程序。1、由机关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3、按照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回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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