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开设赌场的四种行为?【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者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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