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用丢失时,该如何应对?【点击查看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丢失的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根据是否认证相符进行不同处理。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可凭相关证明单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未认证,则需先进行认证,再凭证明单进行抵扣。无论是否认证,都需要留存相关复印件备查。因此,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抵扣手续。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和抵扣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