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确定,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吗【点击查看详情】
残疾人刑事责任能力如何确定。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要多加照顾的,即使是犯罪。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这些人在《刑法》理论中,应当包括在一般刑事责任能力人;特殊刑事责任能力人;刑事责任能力人当中。1、关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的法律保护,我国《刑法》第十九条有了明确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明确了此类人员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且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由于其生理上有缺陷,在智力、体力等方面比不上正常人,出于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考虑,所以在刑事处罚上给予了保护。2、关于肢体残疾,我国《刑法》没有相关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