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方式【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许可监督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和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两种。1、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检查。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2、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书面检查。(2)抽样检查、检验、检测与实地检查。(3)被许可人的自检。(4)对取得特许权的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一、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1、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撤销其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对违法的行政许可事项,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既可撤销也可不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衡量各种利益后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行政许可决定被撤销时,行政机关应当赔偿被许可人因此受到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