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诉讼保全提出复议如何处理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裁定复议后,如果保全复议的理由成立的,变更不受理财产保全的决定,理由不成立的,驳回复议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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