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答复部门【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一、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答复部门。先予执行复议向作出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二、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复议。诉前财产保全复议的进行需由不服裁定的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提出申请,之后由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十日内审查。三、对破产裁定不服申请复议期限。根据破产法第十二条人民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四、财产保全复议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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