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职务犯罪主体的特点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从作案主体上看,村干部职务犯罪主要以农村“三大员”为主,即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会计。在近三年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农村“三大员”占涉案总人数的比例达38%,农村这“三大员”往往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或相互勾结,共同作案,或拉拢乡镇干部和其他村干部,共同。2、从作案对象上看,土地征用补偿款以及各部门涉农惠民拨款是村干部职务犯罪所侵犯的主要对象。这些款项往往额度较大,在操作中又存在非常规性、临时性以及使用管理的非规范性,因此这些款项成为了村干部非法谋利的主要目标。3、从作案方式上看,犯罪手段简单直接。作案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直接占有。在查处的贪污挪用案件中,基本上采取的都是收款不入账、重复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直接侵吞或挪用,方法极为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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