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年假的处罚【点击查看详情】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由此可见,安排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依法按照职工带薪休假的,要根据不同情况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1、因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安排职工带薪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职工休假,但前提是必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2、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安排职工带薪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此处的300%工资报酬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另外支付职工20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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