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外地人购房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对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天津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法律依据。《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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