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按什么方式审理【点击查看详情】
1、人民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审理。(1)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可以只宣读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等。(2)法庭调查应当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新的证据等进行;对没有异议的事实、证据和情节,可以直接确认。(3)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4)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九条。一、刑事案件的上诉方式是什么。1、上诉可以用书状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应当制作笔录。2、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