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监视居住执行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一、相关法律依据;按相关规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相关规定《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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