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的人是否在看守所关押【点击查看详情】
刑讯逼供等野蛮行为大都发生在看守所以外的地方。今日看了一些报道,重庆打黑期间,被关押在打黑基地的人都把进看守所视为天堂。今年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一条新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办案无权将被拘留人带出看守所,拘留期间,办案提讯被拘留人必须在看守所进行。看守所有自己的医生,有驻看守所的检察官,被拘留人提讯前无伤,提讯后有伤,看守所拒绝接收,还会扣留提讯的。这对借拘留名义实施刑讯逼供是一种有效的。综上所述,刑诉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批准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嫌疑人家属。拘留行为属于机关批准,不属于个人行为,法律更明确规定不允许秘密逮捕。【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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