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协助调查的法律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单位协助调查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调查取证的。(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这一项称“兜底条款”,又称“弹性条款”,指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不配合,且不在前三所列范围之内的行为,人民视情节轻重,可以决定是否对该单位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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