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界定【点击查看详情】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指产生洗钱罪的犯罪所得(指上游犯罪行为所直接产生的非法财产性利益:包括违法、犯罪所得资金、违法、犯罪所得财物)及其收益的各种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91条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规定为7种罪。(1)毒品犯罪。(2)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上游犯罪”的范围界定基本采用适中的上游犯罪的立法体例。在界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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