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面积【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40平方米,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 (跨设区市设置的除外);经营助听器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25平方米;经营眼镜及护理用液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10平方米;经营塑形角膜接触镜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应当不小于60平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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