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利合同、利他合同,是指为第三人设定利益,以向第三人给付为标的的合同,即第三人因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直接从当事人一方取得债权的合同,而另一方当事人依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并依相对人的承诺而发生效力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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