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 机关执行【点击查看详情】
一、拘役 机关执行。拘役的执行。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机关的看守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二、如果拘役的话,未在押拘役怎么执行的啊。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