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老兵有荣誉金么?【点击查看详情】
我们国家并不是称谓“参战荣誉金”,而是叫做“参战补贴”;依据最近的(2017年9月20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每人每月550元。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按照、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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