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机关内部监督制度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上级机关对下级机构的监督、内部设置的纪律监察部门、督查员等等。法律依据。《机关组织条例》。第三条 在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工作,是全国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在本级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依照法律、行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设置。第六条 设区的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分局。市、县、自治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派出所。分局和派出所的设立、撤销,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第二十 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人民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人民职务、级别、工资以及辞退、奖励、培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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