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证人接受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因检验鉴定需要,交通管理机关可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并开具《暂扣凭证》。对仅造成车物损失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得暂扣无责任一方的事故车辆。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交通管理机关可按规定检验交通事故死者尸体。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