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执行程序主要有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请最高人民核准。1、最高人民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2、人民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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