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点击查看详情】
【人身伤害赔偿】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 《解释》规定的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营养费六个项目。、医疗费 《解释》中的医疗费包括康复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的赔偿。医疗费本身有治疗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费、特护费等,同时涉及转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医疗费,其中还涉及诱发疾病的治疗费用等等支付。《解释》第19条并未延续如《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那样要求受害人必须要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转院时需要得到所在治疗医院的同意或交警的同意,这样受害人或其亲属可以选择更加适合治疗受害人病情的医院进行治疗,以便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如果是人体器官或肢体的缺失,康复费一般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