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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工人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短裤、高跟鞋、赤脚作业,女工在作业时禁止穿裙子,扎长辫子,若有违反,每次罚款五元,罚款在各工班借支中扣除。2、不随便动用机电设备。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是否完好,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女工在操作机械必须将发辫挽入帽内。禁止带电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和电工人员不准随便动用机具设备和电气设施。关键、重要部位的操作(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捣、梁柱支模等)必须挂牌,牌上标明操作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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