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是什么含义【点击查看详情】
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又称无歧视待遇。缔结贸易条约的一项法律原则。缔约国双方将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同样也给予缔约的另一方。通常以最惠国条款的形式固定在贸易条约中。起源于早期资率主义对外贸易中的自由贸易原则。最初只适用于贸易关税方面,后来逐步扩展到国际经济交往的各个方而,并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它的适用范围极为广泛,包括贸易、关税、运输、仓储、港口使用、营业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投资、居住、公民法律地位等。其中主要的是关税待遇。在贸易协定中般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进口、出口或者过境关税和其他捐税。(2)在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有关海关规定、手续和费用。(3)进出口许可证的发给及其他数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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