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条规定实行什么的原则【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条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我国的原则包括。1、党的领导原则。2、人民主权原则。3、保障原则。4、法治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第三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3、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综上所述,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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