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买房后消失,12年后起诉卖房者,这是咋回事?【点击查看详情】
原告买房之后突然消失,时隔12年后却又再次出现,还要起诉卖房者并要求其交付房屋,这是咋回事。房产纠纷律师带你看看是如何判决的。2009年11月14日,孙某和李某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由孙某购买李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双方约定房屋总价值为23.7万元,由孙某分三次将购房款支付给李某,于2009年12月20日付清全部房款,同时李某将房屋交付给孙某。合同签订后,双方于12月11日完成过户,将房屋与车库登记为孙某所有。然而接下来的故事,却是各执一词的“罗生门”……孙某说:“因为户口问题产生纠纷,李某一直占有房屋,不肯将房屋交付。”李某却说:“因为孙某还欠着三万块的房款没有付清,并且孙某从2009年年底之后便‘人间蒸发’,音讯全无,我多次寻找无果,所以事情才搁置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