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有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等等。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第一,某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第二,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