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了怎么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一、立案;1、人民经初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内,由办案部门填写立案备案登记表,连同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备案。上一级人民经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下级人民应当执行。2、人民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办案部门在十五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监督员反映。3、决定对立案的,应当向该代表所属的团或者常委会通报。决定对县级以上政协委员立案,应当向其所属的政协机关党组通报。二、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