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查民宅条件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需要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也可以无证进行搜查。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讲行搜查;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如果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另用搜查证而直接进行搜查。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藏其他犯罪嫌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