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什么方针,实行什么管理【点击查看详情】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制定本法。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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