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条件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领取。3.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5.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