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怎么确定【点击查看详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地。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其实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管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故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当然,一般是向基层起诉。其中,“被告住所地”的确定视被告而定。如被告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