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是何部门制定发布的【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如下:1、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保护申请。2、报至卫生行政部门后,由该部门委托评审委员会评审。3、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是否给予保护。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评审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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