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期限【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民诉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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