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的资格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关于什么条件下才能办监外执行的法律问题。一、什么条件下才能办监外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2、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3、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监外执行是在监狱服刑阶段适用的,而在、、阶段是不适用的,况且,监外执行不是所有人都适用,而是有一定条件的。二、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