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的认定有法律依据【点击查看详情】
虚假宣传的认定有法律依据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搞虚假宣传是不法商家在市场上最常采用的招数之一。最高人民17日公布“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了“虚假宣传”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内涵。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章的第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将科学上未定论的观点、现象等当作定论的事实用于商品宣传的。以歧义性语言或者其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商品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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