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点击查看详情】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赔偿条款:1)合同订立后,若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并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可主张双倍以下赔偿;2)合同订立时,若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已抵押或已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解除;3)交房阶段,若套内建筑面积与约定不符,误差在3%以内,按约定价格结算,不支持解除合同。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规,主要有以下情形。1、合同订立后——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是可以主张双倍以下的赔偿的:(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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