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野生动物保》明确规定了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措施,保障人畜安全和农林生产。禁止使用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并禁止购买非法野生动物食用。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违法行为将被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公布,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1、《野生动物保》第十规定,有关地方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2、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