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管辖【点击查看详情】
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层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规定:中级管辖。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最高管辖。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