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用的产品要求缴纳吗【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果企业生产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货物的,不缴纳;如果企业生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则视同销售计算缴纳。下列项目免征: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