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法的无因管理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不适法无因管理,也称不当的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但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管理事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不适法无因管理包括三种情形。(一)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且违反本人的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二)管理事务利于本人,但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三)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但不违反本人的意思。一、无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害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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