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关系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没有关系,二者不同如下:1、诉讼人的诉讼标的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而普通的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2、诉讼请求的数量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只有一个共同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诉讼请求;普通的共同诉讼有数个合并审理的诉讼标的,有数个诉讼请求。3、诉讼人之间是否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