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出国或出境定居的、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职工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共同资料。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加盖预留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财务印章。